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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长春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长春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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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2个市直部门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不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有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待加强。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明确任务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市纪委监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市委组织部要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责编:刘丽君